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重庆市教委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64年,占地近700亩,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现有江北、长寿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市主城商贸中心——江北区观音桥商圈;长寿校区坐落在长寿区风景名胜菩提山麓,毗邻国家AAAA级景区长寿菩提古镇、长寿区政府和高铁长寿北站。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7300余人,教职工43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2人,高级职称60人。学校以工科类专业为主,兼有经、管、艺类专业,开设专业38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市级重点或骨干专业7个),是国家和重庆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石化行业“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学院秉承“厚德、博学、笃行、乐业”的校训,确立了“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培养的学生在全国、全市的各类技能大赛中,12次夺得团体一等奖、19人获得个人全能冠军。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其中博士、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20名。详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自愿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服务5年以上;
8.高层次人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即“45周岁及以下”指1973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正式报名审核之日;
9.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10.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者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hgzy.com)下载《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好后,以身份证+岗位命名,将报名表发到hgzyrsc@126.com邮箱。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招满即止。
联系人:陆老师023-81886011
2.专业专任教师、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公布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者在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hgzy.com)下载《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好并打印成纸质件,带到报名现场。
(二)资格审查
1.高层次人才
经招聘岗位所在用人单位初审、人事处复审后,相关考核事宜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
2. 专业专任教师、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报名者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部分岗位要求的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党员要求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学生干部经历要求的,考察期间以查阅本人人事档案为准,如不符合,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需持加盖所在单位鲜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附件4)原件;同时提供2张一寸免冠登记照,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将审核通过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hgzyrsc@126.com邮箱,报名登记表命名为本人准考证号。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0日(9:00-16:30)
地点: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第一教学楼121室
邮箱:hgzyrsc@126.com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23-81886011
4.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6.报名人数、通过审查人数名单于3个工作日后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qhgzy.com)
(三)考试考核
1.高层次人才
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考核前,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及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人事处牵头,主要由用人部门与应聘者通过现场交谈、学术交流等形式进行,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的学术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应聘者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应聘者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部门备案。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 专业专任教师、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考试考核方式依次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1)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按照各招聘岗位名额1:3的开考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报请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1:2的比例确定,如仍未达到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上适时公布,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2)专业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1:3的比例确定;如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报请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1:2的比例确定;如最后确未达到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专业能力测试比例。
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技能和基本教育教学技能。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心理素质。专业能力测试由人事处牵头组织。详情如下:
①专业专任教师
采用讲课和基本技术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专任教师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60%+基本技术技能测试成绩×40%;
②专任教师
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任教师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试讲成绩;
③辅导员
采用现场答辩(含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辅导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现场答辩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院在面试前组织,参加心理测试对象为有面试资格者,测试结果仅作为综合评价面试者的参考,不纳入考试考核成绩中。
(4)面试(分值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数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报请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1:2的比例确定,如仍未达到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面试时间一般在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总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组织实施。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接受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及评委面试答辩。内容为评委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位、职称、学历、职(执)业资格、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依次确定人选。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相关事宜请登陆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qhgzy.com)查询。
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所聘岗位等级以《一览表》为准。岗位绩效工资按我校同期绩效分配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人事关系。
拟聘的高层次人才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其他人才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认证等材料,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特别提醒
1.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简章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4.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