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规定,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使用事业编制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十级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六)有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并适应临床医疗工作岗位,在玉林市范围内公立医院(部分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从事对口专业工作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式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容县人民医院、容县妇幼保健院、容县中医院专业技术十级的临床医师、临床护士、医技人员、药剂岗位。
(二)招聘人数:80人(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
面向玉林市范围内公立医院(部分面向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在岗未入编并取得中级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招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从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发布的公告附件下载《容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在容县卫计局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容县卫计局三楼。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3)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4)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6)单位出具的无违纪违法综合证明材料。(1)-(4)项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2.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交上述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具体负责。负责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当场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接受报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同意报考的,由2名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上签字确认。
3.经报名审核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选。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地点:容县卫计局三楼。确认时间:2018年7月5日-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发布面试公告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报容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2.由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发布符合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公告。面试公告内容包括: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等,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18年7月13日前。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应聘者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递交自愿放弃声明书,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应聘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到容县卫计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发放面试通知书时间:2018年7月18日前,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加分办法(所有加分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1.学历加分: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含自学考试等)加0.2分,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含自学考试等)加0.1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限加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5年加0.2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6-8年加0.4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9-11年加0.6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12-14年加0.8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15年及以上者加1分。
3.年度考核加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医院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每年度加0.1分。本项累计分值不超过0.5分。
4.荣誉加分。
(1)先进工作者加分。获县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奖励加0.1分,获县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加0.2分,获市厅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加0.3分,获省部级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加0.4分,获全国业务先进工作者综合性奖励加0.5分。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一次,累计加分不超1分。
(2)优秀党员加分。获县级年度优秀中共党员称号加0.2分,获市级及以上年度先进中共党员称号加0.4分。同一年度只计算级别或得分最高一次,累计加分不超1分。
5.论文课目加分:属第一作者在核心医学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0.4分,在其他公开发行的医学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1分。
6.参加医学科研加分:参加每一个科研项目的前5名作者,在科研结题后,可各获加分0.1分;结题后的科研项目,如获得市级科研成果奖励的,可各获加分0.2分;如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励的,可各获加分0.5分,如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的,可各获加分1分。同一科研项目加分只计算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参加多个科研课题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2分。
以上1-6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100分。
(二)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规定进行。全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公布面试成绩。
(四)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按照1:3进行,因实际通过资格审查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9日前,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八、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依据下列条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依据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二)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人选。
(三)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学历高者、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时间长者、获取医疗卫生领域奖励层级高者、获同一层级奖励的以次数多者确定为人选。
(四)以上办法都无法确定人选时,由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如遇招聘岗位没有考核人选,已参加面试但未确定为原报岗位考核对象的应聘者,符合其他同类岗位报名条件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愿报名选择没有考核人选的同类招聘岗位,经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列为考核对象。
(六)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名单后经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注意事项及考察办法。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考察
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复核考察仍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若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十、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报经容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考岗位、面试总成绩等。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容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监督
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招聘监督。本次招聘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775-5322096(县卫计局办公室)
0775-5117909(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75-5330312(县卫计局监察室)
附件:
1.容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容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容县2018年公开招聘县级公立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