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日报社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培立
副组长:李建生
成员: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毕节日报社办公室,由史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聂沁宗、徐新梅、朱枝江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19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学历学位。
6.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7.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毕节市内(含威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三年内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19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测评时间:2019年5月19日下午15:00
面试地点:毕节日报社(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市科技文化中心大剧院)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结束后统一返回面试室听取宣布成绩。
(3)若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测评方式和内容:面试测评方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面试成绩排名前六名的进入体检程序,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市面试专家库2名,相关专业测评专家5名)。
(三)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2.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ijie.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暂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日报社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日报社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2203(毕节日报社)
监督电话:0857-8339323(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毕节日报社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