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开招聘聘用制(非政法专项编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聘用制书记员(男女不限)、司法警察(只招聘男性)若干名。
二、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岗位职责
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网上办案信息录入及文书公开、报送工作;
6.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司法警察岗位职责
聘用制司法警察主要协助编制内司法警察承担值勤、押解、看管等审判警务保障工作,配合民事、行政等案件的执行事项,协助维护机关安全和办公秩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工作。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28周岁,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持有B类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车辆的优先录用);
3.身高170cm以上,年龄18至25周岁;
4.对待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具有协作精神和解决分配工作的能力;
5.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并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六、招聘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5日至7月3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和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晨华地产(原远通地产)路口直入300米防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法院审判综合楼主楼四楼),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填写报名表。
2.网上报名请如实填写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并将报名表(贴附个人电子版彩色近照)、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可以证明自身资历、条件的证书(例如计算机等级证书)电子版发至本院政工科邮箱zgk3255462@126.com,由本院对报考者电子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请考生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咨询电话:0770-3255462,0770-3260016。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人选进行电脑中文录入等考试;
3.应聘司法警察的由我院组织进行体能测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后,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八、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制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工资标准:不低于18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缴纳“五险”,差旅补贴按照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照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九、纪律监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者,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需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770-3257631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