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19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0日(含当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邮政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14室(此地址同为邮政地址,邮编518119,收件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5-28333192)。
3.报名方式:通过本人现场报名、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只接收邮政EMS,其它快递一律不接收)。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报名方式。
4.报名咨询电话:0755-2833319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考综合文字岗的,须提供提供本人或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所撰写的两篇代表作;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8.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邮寄材料报名者,只接受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不接受非EMS快递);
2.报名者需提前将相关证件复印好,现场查阅原件,收取复印件;邮政报名者,将另行通知查阅原件的时间、地点;
3.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4),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若资格复审仍未能提供,则取消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5.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19年5月31日(报考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78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范围: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另行研究决定。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实行派遣管理,即正式录用后,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0日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19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