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紧缺教师计划共175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甘孜州2019年度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要求应聘人员户籍须2019年4月30日前在四川省区域内。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岗位对口、资格证相符的原则,采取应聘人员直接向招聘组报名,经招聘组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部分招聘单位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详情见《需求信息表》)。
应届高校毕业生务必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书原件或学习证明原件标注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相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4年5月27日—2001年5月27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需求信息表》)。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应聘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甘孜州签订了省属免费师范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2019年5月27日-5月29日在成都师范学院第二实验楼(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2.2018年5月31日-6月2日在四川民族学院A区(康定市姑咱镇)。
在上一场招聘会上已招聘满额的岗位,下一场招聘会不再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于5月27日、5月31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会现场报名:
(1)双面打印的《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二代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应聘人员印在一页上)。无相关原件的,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持由所在院校招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需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2019年申请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必须由认定机构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原件(注明资格证编号、种类及学科)。
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组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招聘组收取《报名表》(一式三份)及其他应聘材料。
(三)笔试及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5月27日、5月31日13:30至14:30招聘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组进行阅卷,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及排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笔试人员不高于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及确定拟聘用人员
5月28日,6月1日上午9:00开始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展示)等方式进行,由招聘小组负责指定内容,并组织评课、评分工作。笔试、面试结束,招聘组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
5月29日,6月2日上午9:00由拟聘用人员和招聘组成员在《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并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盖章进行初步确认。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招聘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www.gz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填写《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州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因拟聘用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均不递补。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新聘用人员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聘用到甘孜州电化教育馆云平台管理岗位和城域网运维岗位及聘用到甘孜州职业技术学校中职土木工程专业教师、中职会计专业教师和中职农学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相关事项
1、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组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6-2834772。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22498。
政策咨询电话: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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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