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德庆县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6月10日至2001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专业对口并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年龄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交由认定机构出具的《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证明》。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2015年至2018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请查阅《德庆县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6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00)到德庆县青少年宫(地址:德庆县德城街道德庆大道中县公安局对面,咨询电话:0758—7788501)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本次考试报考人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由我省相关部门组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在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请于2019年6月17日-18日(共2天)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德庆县德城街道康城大道东133号大院401室,咨询电话:0758—7788501)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加分申请及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等,以及本人近期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和学生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还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小学教师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现场发给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德庆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监督指导人员。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德庆县教育局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聘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
4、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面试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教师试讲或说课或教育教学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美术、音乐、体育学科考生增加实操(术科)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德庆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选择拟聘岗位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考生自行选择拟聘用单位。
八、办理聘用
对符合条件且选择好拟聘岗位的考生,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如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组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
2、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58-778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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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庆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