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州直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选调范围:
1.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至6月10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到州经信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地址: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3号),也可通过从恩施州经信局门户网站下载《州经信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写好的《州经信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箱号:309716781@qq.com、联系电话8222682)内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三)适岗能力测试
州经信局组织适岗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报名人数达不到测试比例的,核减选调人数。
(四)确定初步人选。
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1:2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及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体检
考察合格者,通知到州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方可办理调动等其他手续。
(七)研究决定。
根据适岗能力测试和考察体检情况,州经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人选。
(八)调任
对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报调配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九)有关说明
1.我局将根据局机关实际岗位空缺,结合拟选调人员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经验等因素,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恩施州经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