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87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2),主要从事基层(镇、街道,园区)辅助行政执法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热爱城管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池州市户籍,年龄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号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犯罪,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9年6月3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贵池区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池州市建设西路556号,联系电话:0566-2097298)。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1)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此类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见附件1)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45元/科/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领证地点在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1.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另行研究后确定各岗位具体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为政治、经济、人文、管理等常识,公文写作,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笔试满分100分。
加分因素:退伍军人一次性加10分。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8:30-10:3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成绩合成
考生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最终成绩×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最终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由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的招聘条件。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与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月收入不低于2500元,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2097298(政策咨询)
0566-3214808(考务咨询)
监督电话:0566-2033228
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