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28—38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法学相关专业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与维护;
3、青阳县户籍;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口齿清晰;
5、能吃苦耐劳,工作热情积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9年5月21日起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彩色证件照,到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5月24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66-5036700。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最终成绩按照各考官面试成绩计算平均分,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若面试成绩并列,加试一道题,再计算平均分,高分择优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察人选。
体检由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相关待遇按青阳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并按相关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
本公告由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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