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化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化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含住房改革补贴)。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4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办公室文员岗位擅长写作或有一定写作经验的,尤其是在国家级、省级报刊发表过文章的优先。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资料提交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请在6月28日前(含6月28日)将《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身份证、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成照片或PDF文件,压缩打包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勿出现本人姓名等其他内容)为主题发送到电子邮箱:rs7359522@163.com。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者请于2019年7月4日上午9:00—11:30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提交的上述材料一致),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6楼)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审核。如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相关责任自负。
(三)遴选
接收应聘资料后,综合考虑学历学位、院校及报名条件有关规定等因素,对报名考生进行遴选,并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请应聘者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2019年7月4日下午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主评委评分高者优先;主评委评分相同,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其缺额根据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被聘用人员如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352823(化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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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指导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