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唯一一所具有工会背景的省属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迄今已有80年的办学历史。现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济南市历城区和长清区,占地面积1103亩。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44个本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管、经、工、文、理、艺、法等学科专业体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管理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管理学院官网(http://www.sdmu.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发至sdglxy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姓名”(教师92+哲学+张晓晓)。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面试、考察、体检结果会在学校官方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之后,在收到资格审核邮件回复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现场确认地址: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山东管理学院明德楼263办公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专业知识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兑现,详见学校网站首页。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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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