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1)法律审查岗位:法学类专业;(2)文秘岗位: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4.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至2001年6月1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5.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广西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河池人才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河池市颐园路120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五楼);联系电话:0778-2111353。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河池市自然资源局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电子邮箱发材料报名: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到电子邮箱:a2111353@163.com.进行初审报名,面试前再提供原件复核。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由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组织到县(区)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按《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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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