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乡镇政法专干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G01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8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G02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六)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G01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18年和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考务室(晶都大道北侧)。
4.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336、0518-87027338(报名和资格复审期间请拨打此电话)。
(二)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3,考生下载后先在电脑上填写基本应聘信息,然后打印,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政府网、东海政法网、东海政法微平台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东海政法网、东海政法微平台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东海政法网、东海政法微平台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政府网、东海政法网、东海政法微平台公示3天。
对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东海县委政法委发放录取通知书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八、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资不低于24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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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海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乡镇政法专干岗位表.xls
3.东海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乡镇政法专干报名表.xls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