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数量
(一)清北招聘
招聘党政机关储备人才40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30名,部分岗位可自主选择事业编制或政府中级雇员身份的10名。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全日制硕研及以上毕业生。
(二)海外招聘
招聘政府雇员共12名,其中招聘政府高级雇员5名、政府中级雇员7名。
政府高级雇员和政府中级雇员面向海外(境外)世界百强高校全日制硕研及以上毕业生,且需具有若干年海外工作经历;或列入世界百强名单的国内高校全日制硕研及以上外籍留学生。〔海外(境外)世界百强高校名单参照英国QS全球教育集团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国内列入世界百强的高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清北招聘、海外招聘的具体岗位、专业要求及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面向清北招聘岗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已取得上述院校全日制硕研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具有全国“985大学”或世界百强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其中,海外(境外)世界百强高校毕业生,需在参加现场面试考核前取得中国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研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历,熟悉该行业国内外发展情况和趋势。除中文外,还需熟练掌握1-2门世界主流语言(英语、日语等),具有无障碍阅读、书写、交流能力。政府中级雇员应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政府高级雇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国际组织或海外知名企业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六)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需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三、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含个人素质评价)、现场面试考核(面向海外招聘还将现进行网络视频面试预选)、按综合成绩顺位择岗、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应聘或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有效应聘人数低于岗位计划数的,组织方可视情决定将此部分岗位计划数调配至其他招聘岗位,或视情将报考其他岗位的合适人选调配到空缺岗位聘用,或减少招聘计划数。
(一)公开报名
清北招聘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7月3日。
海外招聘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60.191.75.52:8008),注册个人真实信息,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具体岗位进行报名,并网上填写报名表、个人素质评分表和提交个人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
清北招聘:进行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邀请参加现场面试考核,在现场面试考核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完成个人素质评价得分确认。
海外招聘:进行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通过网络视频面试进行预选,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邀请参加现场面试考核人选,在现场面试考核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完成个人素质评价得分确认。
部分应聘人数较少的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情况进行适当调剂,经调剂后仍不足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三)面试考核
清北招聘拟于2019年7月上旬进行现场面试考核。
海外招聘拟于2019年7月下旬进行网络视频面试,并确定邀请参加现场面试考核人选,8月中下旬进行现场面试考核。
现场面试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人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现场面试考核在余杭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考核规则将另行通告。
现场面试考核期间将统一为应聘者提供免费食宿。应聘者按要求参加完现场面试考核后,可领取一定的往返交通费补贴(最高补贴标准按人民币计,杭州市内100元/人,浙江省内300元/人,浙江邻省500元/人,国内较远省份最高1000元/人,亚洲及周边地区最高4000元/人,美洲及周边地区最高7000元/人)。
(四)按综合成绩顺位择岗
应聘者个人素质评价得分、现场面试考核得分将根据现场面试通告所规定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位,由应聘者填写具体工作岗位(单位)的意向。
(五)体检
按应聘者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相关体检标准参照现行杭州市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本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制定考察和背景调查方案,了解应聘者学习、工作情况和是否存在不宜聘用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照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若公示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四、相关待遇
面向清北招聘或海外招聘的人选,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期满表现优秀且工作需要的可续聘一个聘期。事业编制人员与招聘岗位所在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政府雇员与区政府直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招聘岗位所在区级部门、产业平台或镇街工作。
(一)薪酬待遇
面向清北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博研学历的参照事业副处级薪酬水平享受绩效工资福利待遇,硕研参照事业正科级薪酬水平享受绩效工资福利待遇。
面向清北招聘或海外招聘的政府雇员,聘用期间实行年薪制(含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等),按平时每月预发、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执行;政府高级雇员年薪约人民币50万元左右,政府中级雇员年薪博研的约人民币38万元左右、硕研的约人民币35万元左右。
(二)职业发展
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聘期内表现优秀且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资格条件的,博研学历的可聘为所在单位中层正职,硕研学历的可聘为招聘单位中层副职。聘为中层正(副)职干部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可择优逐级提拔,提拔为党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后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其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面向清北招聘或海外招聘的政府雇员,聘期内表现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择优提拔聘用到高一层次职务待遇;对表现优秀且岗位适应能力较强的人员,将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相关资格条件,择优提拔聘用为区直属国企领导班子副职等区管副职领导岗位;也可参加余杭区适时推出的定向政府高级雇员选聘区直属国企领导班子副职等区管副职领导岗位的公开选拔。首个聘期满时,除可经双方协商续聘一个聘期外,还将提供定向考录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机会,录用后可参照上述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政策执行一个聘期(3年)。其他政府雇员可根据聘期内表现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商定。
事业编制人员聘期满后因表现一般的,参照所在单位同等事业编制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执行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府雇员聘期满后因表现一般的,或工作不再需要的,可不再聘用。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予以解聘。
(三)其他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才在首个聘期(3年)内可享受我区下列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区内其他优惠政策):
①具有博研学历的,可分期领取人民币8万元生活安家补贴;可申请使用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并申领人民币1600元/月的补贴;生活安家补贴、使用人才公寓或申领租房补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在杭购房后,之前在杭州地区无房户可申领人民币20万元的购房补助,有房户可申领人民币10万元的购房补助。
②具有硕研学历的,可分期领取人民币6万元生活安家补贴;可申请使用人才公寓,或自行租房并分别申领人民币1200元/月(政府高级雇员)、800元/月(政府中级雇员)的补贴;生活安家补贴、使用人才公寓或申领租房补贴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在杭购房后,之前在杭州地区无房户可申领人民币10万元的购房补助,有房户可申领人民币5万元的购房补助。
③此次聘用人选将在子女就学、医疗、健康体检、疗休养等方面给予一定便利和优先保障。
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6-0571-86160790或86-0571-86161535
咨询电子邮箱:yhqrsz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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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