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和要求
本次共有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3家单位,计划招聘合同制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工作人员31名。各招聘单位及岗位、专业、人数、要求等其他情况详见《2019年江干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专职)岗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
8.户籍要求:杭州户籍或杭州主城区户籍(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8日——6月29日(星期五、六),9:00—16:00。
2.报名地点:江干区智谷人才广场二楼(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369号)。
3.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一寸免冠近照两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以及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或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江干区编外特定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审核,资格审查的专业条件参考《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栏目],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每个职位报名人员超过招考计划3倍开考;若不足,将相应核减职位招考计划。
6.领取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③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七日内,可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考职位计划与笔试成绩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公共能力素质测评,测评形式采取结构化(即问答式)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各环节出现不能录用情况的,下一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江干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可登陆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栏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附件1)。
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56135585、56135586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杭州市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