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
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岗位。
(二)任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2.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类或财务财会类专业);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无锡市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东辅楼一楼102办公室,电话:85014677。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张;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学信网学历证明复印件;以国(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1张。
(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核
1.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内容。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违纪违规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其他
招聘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综合考虑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与工作绩效挂钩,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82411336。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