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主要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5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工作作风正派,服从指挥,吃苦耐劳;
(四)有劳动保障工作经验、具有C1(小型汽车)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到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103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6月28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3.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进行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面试及体检
(1)笔试(占总成绩的40%)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共基础常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占总成绩的60%)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得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到本人)。
(3)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海珠人社局考试招聘专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网址:http://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魏先生刘先生联系电话:8425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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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