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工作协管员(非编制)共40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工作协管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一)岗位一至岗位五: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二)岗位六:玉林市(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工作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设在八楼)。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5)有过在玉林市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经历者,还需提交工作证明(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和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2019年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4.报名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核组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2)计算机操作测试。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岗位一、岗位六报考者免测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者才能通过报名资格复审。计算机操作测试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计算机操作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操作测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自然资源局领导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按下列办法确定:
岗位一:以学历高低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二:依次以学历高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专业、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专业、计算机测试总成绩高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三:依次以学历高低、法学类专业、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计算机测试总成绩高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四、岗位五:依次以学历高低、计算机测试总成绩高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岗位六:依次以在玉林市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工作经历时间长短、学历高低(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面试由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自我认知、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本岗位无人递补,可按考生自愿原则,从其他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五)公示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备注等,公示期7天。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自然资源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市自然资源局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1600元(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监察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6355956(不动产登记中心)
监督电话:6330156(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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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工作协管员岗位计划表.xls
北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