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公开聘用临时工作人员6名,主要负责全县各乡镇民政对象入户调研、复查、核实及调研究工作结束后报告和基础资料的汇总整理和所有民政对象资料规范装档。
二、考核聘用条件及对象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
3.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大专生以上优先)
5.必须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的操作。
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㈢岗位职责及职位要求
第一类3人,主要负责民政对象低收入认定、信息管理、档案整理、装档工作。
第二类3人,主要负责全县各乡镇民政对象入户调研、复查、核实及调研究工作结束后报告和基础资料的汇总整理和所有民政对象资料规范装档。
三、聘用方式
符合条件报名后的人员,免笔试,通过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并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无群众举报、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第一类3人,补助标准2500元/人、月;第二类3人,补助标准为42000元/人、年,每月按2000元发放,剩余部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后分等次发放。
五、考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
㈠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8日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信息网(www.scxd.gov.cn)、喜德县有线电视频道发布,并在喜德县城内张贴纸质资料。
㈡报名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9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在喜德县民政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
㈢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报名地点报名,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工作简历一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㈣资格审查
由喜德县民政局购府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㈤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并列等额名次的,采取面试打分排序。
2.面试时间:2019年7月10日。
3.面试地点:喜德县民政局。
㈥体检
等额确定的体检人员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经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入考核聘用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
㈦政审
尿检和体检合格,由民政局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㈧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㈨聘用
公式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县民政局才与临聘人员签订临聘合同。
六、聘用管理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6个月一签(薪酬含五险,单位不再负责,聘用期保险由个人自愿自行缴纳)。
七、其他
本公告由喜德县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设定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834—7442302(喜德县民政局)
联系人:阿果日古(18398497080)
举报电话:0834—7440498(喜德县纪委派驻民政局监察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