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20-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工程类、文秘、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
4.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学籍)的。
二、工资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三、应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人民政府大院南楼三楼307室),联系人:张洁,电话:0779-2097842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请提供原件核验);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核方式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须经过面试考核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7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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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