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户籍不限;
(3)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留学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5)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必须出具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教育网:zsjy.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教育网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至15: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舟山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舟山市临城新区定沈路423号,舟山教育学院的东边)
(二)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1507414982@qq.com。打包文件名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9:00至15:00。资格复审地点为舟山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舟山市临城新区定沈路423号,舟山教育学院的东边)资格复审须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屠老师、黄老师。
(四)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其中,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所属单位、主管部门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7月29-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为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说课+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等业务水平和专业修养;中职旅游实训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教师必备的技能水平和实操能力。
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无技能测试的,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即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教育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入编手续(正式事业编制),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相关要求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的,2020年11月底前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通过证明的应聘者,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三)舟山技师学院(筹)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四)由于市本级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额,本次市本级学校招聘教师,本轮聘任周期内原则上不能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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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