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舟山医院
舟山医院(浙江大学舟山医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在编职工1299名,其中高级职称303名,有硕、博士(后)130余名,占地235亩,开放床位1103张,开设27个病区,28个专科,是国家级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设16个教研室,承担18所高等医学院校13个专业的教学任务。肺癌研究中心、肝胆疾病诊治中心、胃肠疾病诊治中心、脑卒中诊治中心、胸痛诊治中心、运动医学中心等都处于市内领先水平。2017年3月首次通过JCI评审。
(二)舟山市妇幼保健院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教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有在编职工710人,其中高级职称168人;开放床位530张,开设14个病区,58个专科。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级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地、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婴友好示范医院”、上海市红房子妇产科医院技术协作单位。医院人才队伍强大,技术力量雄厚,是舟山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其中妇科微创治疗、妇科肿瘤、生殖内分泌、围产医学、新生儿重症医学、儿童消化是舟山市医学重点学科;妇产科、儿科是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
(三)舟山市中医院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现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上海曙光医院舟山分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协作医院,浙江省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学科特色鲜明,人才结构合理,硬件支撑强劲。现有在编职工500人,其中高级职称122人,博导1人,硕导4人。开设12个病区,40个专家专科门诊。骨伤科为国家级重点专科,脊柱关节科、心血管科、肾病科以及手外科等分别为省级重点专科和市级重点学科。
(四)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精神病医院、舟山市老年康复医院)是舟山市唯一一家精神病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精神病医学鉴定资格,浙江省司法厅批准具有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资格的医院。现有在编职工204名,拥有硕士研究生4名,副高职称以上卫技人员35名,中级卫技人员74名。医院核定床位300张,设精神科男女病区、心身科、老年康复科、自愿戒毒科等5个病区,有内科、眼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针灸推拿理疗科等多个门诊科室和心理咨询、失眠症、儿童精神科等多个特色专科门诊。为适应舟山群岛新区发展,2019年6月医院计划整体搬迁,新院位于临城新区,占地面积40105平方米,建筑面积31181平方米,设置床位400张,总投资1.91亿。
(五)舟山市口腔医院
舟山市口腔医院是一家集口腔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口腔专科医院,隶属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有六十多年的悠久发展史。医院总部位于定海区总府路5号(设有城东、城西二个分部),位于定海区文化路的4500㎡新大楼正在建设中。医院在职职工70多名,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6人,硕士研究生3人。医院设有口腔综合科、齿槽外科、牙体牙髓科、牙周病科、种植科、正畸科、修复科、儿童牙病科、口腔预防科等专科,浙江省口腔医学会理事单位、舟山市口腔质控中心、舟山市卫生指导中心挂靠单位。医院与多家省市级院校紧密合作,是浙江丽水学院附属医院,浙江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协作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口腔正畸科联盟单位。
(六)舟山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舟山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直属于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新城辖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职工159人,其中卫技人员129人,高级职称17人。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健康管理部、护理部等职能科室和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口腔科、中医康复科、检验科等业务科室,下辖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1家卫生室。中心为舟山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实践基地、浙江省签约服务培训基地,是首批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国家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七)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普陀山,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760平方米,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中心现有职工89人,其中卫技人员61人,高级职称4人。设有综合办公室、健康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等职能科室和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妇产科、口腔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业务科室,下辖龙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合兴村卫生室。中心为市120急救点、市胸痛诊疗中心联盟单位、浙医一院全科医学联盟成员单位,是浙江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家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国家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51名,详见《2019年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wsjkw.zhoushan.gov.cn/
其中,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专业、考试方式等有关要求详见《2019年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9年6月1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时间:2019年6月10日9:00-2019年6月21日16:00。
报名邮箱:详见《2019年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21日。
报考人员可到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19年6月21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行政楼3楼1312房间。
(四)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或直接考核的考生,在考试前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行政楼3楼1312房间,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
5.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与参加社保凭证;
6.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7.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8.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时间与方法
(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及具体通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1.招聘岗位序号1至2的考试方式为直接考核,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直接考核聘用。
2.招聘岗位序号3至13,15至29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思维能力等,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折合相加进行排名,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考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招聘岗位序号14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思维能力等,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考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考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和技能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直接考核聘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和技能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舟山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9月30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中,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幼保健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舟山市口腔医院的编制类型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二)报考人员如为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三)报考人员如已与本市有关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在报名时须出具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电子邮箱:zsswjjzzrsc@126.com,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监督电话:0580-202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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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计划.xlsx
2019年上半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docx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