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公共就业管理和保障服务岗位人员。
2.人数: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事务所1名;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3名(男性2名,女性1名)。
(二)招聘要求
1.学历:①报名乡镇(街道)岗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②报名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内(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满5年且现仍在岗位上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3.顺昌户籍(配偶为本县户籍,长期定居本县,以结婚证为准)。
4.加分政策:现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每满半年加0.5分,满1个月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5.总分成绩计算:总分=面试分+加分。
三、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劳动就业中心岗位因工作需要经常下乡或派驻乡镇)。
四、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服务合同期3年。
2.月薪+五险一金,年终绩效。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截止:2019年7月24日至26日(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①乡镇岗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②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岗位:顺昌县中山东路5号(就业保障大楼四楼),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7822345。
3.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二寸彩照两张(近期免冠)、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2.面试:
①乡镇岗位:所在乡镇(街道)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面试、公示,将面试、公示和录用人员情况并上报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
②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岗位:由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3.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费用自理。
4.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
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顺昌分公司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