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管理协管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8年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管理协管员计划数为5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8年7月5日起在贵池区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至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566-3214808)。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3张。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收取笔试费45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地点在区人社局,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3年。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监察委全程参与监督,考务委托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66—2617935
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0566—3214808
监督电话: 区监察委员会 0566—202258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市场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