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现就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专业化党政储备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事业编制人员20名、政府雇员10名。
二、招聘范围
1.世界前100所高校(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排名〈TIMES〉、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同时应具有全国“985”、“211”大学或“双一流”高校、世界百强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2.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同时应具有全国“985”、“211”大学或“双一流”高校、世界百强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院校及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3.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意识和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全日制学历学位;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
7.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
1.网上报名
网申时间:2019年10月8日-11月15日
网申地址:http://campus.51job.com/HZQT2020/,考生需登录网申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将以下附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1)身份证;
(2)《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入学证明(国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4)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奖惩材料;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资格初审、简历筛选
时间:2019年11月15日前
3.校园宣讲、初面
2019年10月起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杭州等城市的重点院校举办校园宣讲会。每场宣讲会结束后视情组织现场面试。
海外优秀毕业生或国内相对较远未参加宣讲会现场面试的考生,可参加由杭州钱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组织的线上面试。
时间:2019年11月25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资格复核、考核
初面通过人员经筛选审核后进入资格复核和考核。
(1)资格复核
考核前要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由杭州钱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复核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
资格复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待资料齐全后邮寄至组织方);④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入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⑤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⑥各类奖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在资格复核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与网申系统填报信息一致,且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2)考核
考核采用综合素质测试及面谈评估等方式进行(如个人素质测评、综合调研、面试等),由杭州钱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形式另行通知(提供免费食宿、按规定发放路费补贴)。考核侧重对考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方面的了解,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资格复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及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6.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后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也可适时安排补录。
招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招录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招录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与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录为政府雇员的,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人员将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单位)工作。
五、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政府雇员均列入新区党政储备人才管理,按照杭州钱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储备干部培养的意见》进行培养使用。
1.事业编制人员
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见习期满,可分别选拔聘用为管理七级和八级普通职员,兑现相应待遇。
最低服务期3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高补助标准分别为8万元、5万元。
2.政府雇员
工资待遇按照三级政府雇员相应档次执行,年薪20万起(含住房公积金)。
最低服务期3年。符合条件的:①根据事业单位直接考核程序规定,政府雇员服务期满可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核与评价相结合方式择优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②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高补助标准分别为8万元、5万元;③可申请三年租房补助:全日制博士毕业生10.8万元,全日制硕士毕业生9万元;④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还可申请30万元的购房补助,购房补助与三年租房补助不重复享受。
本公告由杭州钱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1-89936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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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塘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