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技能条件:在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媒体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两年及以上的,不受专业限制(播音主持经历以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需标注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七)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以国家语委颁发的等级证书为依据)。
(八)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1名男电视播音主持人,1名女电视播音主持人,列正式事业编制。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在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第四纪工委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政工科211房间(临邑县永兴大街189号)。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2019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报名登记表》、《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普通话等级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内),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要求审核原件,考生自行提供复印件)。所提交的证件须2019年10月28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相关材料须在2019年10月28日前取得。
2.鉴于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主动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招考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4.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测试和上镜播音两种形式进行。专业测试和上镜播音同一天进行,具体考试时间提前一周发布,请及时关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
(一)专业测试
测试内容:考生现场模拟新闻播报、模拟现场节目主持,由评委现场评审,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按1:2的比例进入上镜播音环节。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上镜播音环节。专业测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二)上镜播音
测试内容:在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演播室录制一段播音视频。由评委现场评审,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上镜播音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和上镜播音均设立70分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考试结束后,按专业测试成绩和上镜播音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上镜播音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末位成绩出现相同者,采取上镜播音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方式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成员至少2人,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一方(或双方)提出复检的,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最后结论,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择日安排体检。体检暂缓者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特殊约定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积极配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日咨询电话:0534—4361054、17615970608
监督电话:0534—7803880
网址:http://www.linyixian.gov.cn/(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
附件1_2019年临邑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岗位表.docx
附件4_2019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报名登记表.docx
临邑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