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范围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涉及年龄时间计算以公告当日起);
4、具有医学院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岗位、数额、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申请
在2019年11月4日8:00---11月6日17:30,报考者登录http://wancheng.pzhl.net,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蓝底、红底、白底均可,jpg格式,20-100KB之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组织机构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7日12:00。
3、网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2019年11月8日12:00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南阳市宛城区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两份,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9年11月14日00:00---11月15日24:00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若等于或小于3:1而大于1:1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1:1的紧缺岗位,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2、在职人员报名前须经原用人单位同意。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时直接上传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等相应证明材料,需在备注栏予以注明。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市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聘用诚信档案库。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应注意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5.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考的岗位:汉冢卫生院临床医学岗位(代码01)。此招考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人员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是我市大学生村干部或我市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我市服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已享受安置政策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外。
报考人员是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
上述人员需在2019年11月5日---11月6日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和基层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到宛城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科(南阳市工农北路416号),逾期不再受理。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7.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下载准考证或未参加笔试、面试、直接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和直接考察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评委。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比例大于3:1的,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3:1而大于1:1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直接考察方式参考直接面试程序进行。
进入面试和进入直接考察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时,应携带两份《南阳市宛城区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资格证级别高、学历高、面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若资格证、学历、面试成绩依次都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者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考察表、人事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资格证级别高、学历高、面试成绩高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若资格证、学历、面试成绩依次都相同,可同时进入下一程序)。
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手续办理情况报区人社局备案。聘用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上岗一个月后,集中验证影像、指纹信息,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编制管理,不受服务期限限制;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按照宛卫〔2019〕61号文件落实。
六、其他事项
1.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2019年南阳市宛城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2.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此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3.严格工作纪律。招聘过程中,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招聘信息发布:宛城区人民政府(www.wancheng.gov.cn)和宛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ww.wcqwjw.gov.cn),及时发布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信息通知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7-63222908、0377-63012809
监督电话:0377-6321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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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