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1名,药房工作人员1名,中医师1名,放射工作人员1名,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勤奋,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二)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要求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护理工作人员要求护理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药房工作人员要求药学和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医师要求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放射工作人员要求医学影像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要求医学类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0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或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2.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劳动用工合同每年签订,试用期护士及涉药专业人员无证者1600元/月,有证者1800元/月;医技及临床医生无证者1800元/月,有证者2000元/月;公共卫生岗位无证者1800元/月,有证者2000元/月,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卫生院绩效。试用期结束后经卫生院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按照卫生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按照所在卫生院科室绩效标准发放。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0月30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化乡卫生院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18386170833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5张;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范围:相关专业知识。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新化乡卫生院会议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相关岗位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考核、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招聘岗位空缺的,可顺延递补。
八、公示
(一)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金沙县新化乡卫生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报备。
十、纪检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执行。
(二)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的监督,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7-7227150。
金沙县新化苗族彝族满族乡卫生院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