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云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所报考单位工作(服务)5年及以上;
3.符合《一览表》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6.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规培生除外);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
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学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所学专业。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4)。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相关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报名地点张贴公布。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招聘办法
第一批:2019年11月2日(星期六)9:00-12:00参加2019年西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会(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组织统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确定,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6的需参加笔试。岗位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6的直接进入面试,不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经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9:00-10:30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3日12:00前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理论技能知识和综合素质。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3.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3. 2019年11月6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公布本次招聘空缺岗位指标。
第二批: 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参加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具体报名地点待确定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再补充通知),组织统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 笔试
(1)笔试具体事宜与第一批相同。
(2)笔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0:30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30日12:00前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方式等事宜与第一批相同。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3.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的规定执行。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名单于每一轮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拟签约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本科、专科学历毕业生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
签订就业协议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于2020年7月3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和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审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7月31日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按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集中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或委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和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yy.cq.gov.cn/)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聘用关系。同时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相关政策和本《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明确拟聘人员与拟聘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2020年7月30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9月30日以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所报考的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或辞聘,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陈钢炼:55129675
朱彦娟:1398352582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 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 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