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
区政协办公室辅助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图片处理、文字编辑软件和新媒体运营维护工作;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区政府二号院,原花园宾馆停车场内)
3.报名资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应聘报名表上)到上述地址现场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87676913 ,联系人: 张老师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对有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告名单,通知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告。
(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并予以公告,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并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告。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示3天。
三、聘用及有关待遇
确定录用,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