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国家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岗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劳动监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正派,服从工作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
3.法学相关专业或有一线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8年7月16日下午17:00。
2.有意报名者请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和近期1寸电子照发送至邮箱348162543@qq.com,经初审后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及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沈丹慧,联系电话:87912333。
宁波国家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