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丽水市富岭卫生院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
4.愿意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shui.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富岭卫生院办公室。
3.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丽水市富岭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少数特殊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二倍的,会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面试形式:护士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8-265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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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富岭卫生院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