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信发[2017]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卫计系统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详情(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人数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名、信阳市第二中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0名。
四、引进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引才公告。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引才公告,并在浉河党建网、浉河区政府网等网络媒体上发布。
(二)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由本人填写《浉河区卫计委2018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等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和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张报名表贴1张)。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卫计委邮箱:shqwsjrsg@163.com。报名人员按照引进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8月16日。报名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3室。咨询电话:0376-6652201(浉河区卫计委)、0376-6226685(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0376-6250716(信阳市第二中医院)。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8月22日上午8:30--11:00和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所有人员均免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由区卫计委相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相同时,以年龄小优先。
(五)体检。根据面试综合成绩及引进人数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该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面试综合成绩优秀(8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体检、考察。
(六)考察。对拟引进人员由区卫计委及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引进对象所在地或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引进人员的品德、实际工作技能、性格有无严重缺陷等),考察结果报区人才领导小组审议。
(七)研究审定。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拟引进对象的考察结果进行研究审定。
(八)公示。区人才办、区卫计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浉河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内容,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
五、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按现行工资标准政策执行,对引进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将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在引进的人员中有省、市、县(区)名医称号的人员,且业务能力突出者,5年内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0、500、300元生活补贴。
子女入学。由区教体局安排引进人才的子女在区属学校内入学,学校不得收取政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职称评定。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专设职数、特设岗位等多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人员管理
(一)签订协议。引进的中级职称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引进的人才签订的书面协议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有关待遇、违约责任等。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在浉河区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二)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区人才办、区编办、区人社局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引进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直接办理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