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中共正式党员优先。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普通高校未毕业的在校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12月16日—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16:30;咨询电话:0510-88702311、0510-88709976。
2、报名地点:锡山区人社局一楼1号窗口(锡山区二泉中路139号)。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上述材料。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聘考试
1、人岗相适度评价
对照招聘条件,根据人岗相适度对报名人员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以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四、录取聘用
以考生面试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录人员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在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无异议者,取得录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弃权产生的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委宣传部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适度调整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2019年部分岗位工资指导价的通知》(锡府办〔2019〕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0-88702311。
本公告由中共锡山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请发至邮箱:313195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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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山区委宣传部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