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材料撰写能力,中文、文秘专业或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2月19日至12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31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办公室(桂林市临桂新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613,联系电话:0773-2868151);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前来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公布成绩及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中心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2268元/月+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解释。解释电话:0773-286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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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