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内容: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在港南区安置房选房中心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2、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建筑类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3、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设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发现招聘人员不能适应岗位的,将不与以聘用。能胜任工作要求的,将与被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2500元/月(含五险),食宿自行解决。
四、报名办法及日期
报名采取现场接收材料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南区住建局办公室(港南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12室,联系人:李宝源电话:0775-4330260)。
3、报名材料:应聘者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及其复印件、个人简历。
五、聘用程序:
对报名应聘者,由港南区住建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