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2018年城区小学教师选聘公告
山阳县城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基本完工,为确保2018年9月1日顺利开学,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中为城区三所小学公开选聘教师60人。
一、选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规模适度,保证乡村学校基本正常运转;
3.严格编制,统筹化解城关、十里街办教师超员问题;
4.注重教学实绩,兼顾教学基本功;
5.规范程序,接受各方监督。
二、选聘计划和对象
1.选聘计划:
学校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合计 |
城区一小 |
3 |
6 |
|
2 |
3 |
2 |
1 |
17 |
城区二小 |
4 |
3 |
4 |
1 |
2 |
1 |
2 |
17 |
城区三小 |
8 |
7 |
4 |
2 |
2 |
2 |
1 |
26 |
2.对象:
全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城区学校、民办学校公办教师不属于选聘对象。具体范围是:
学校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合计 |
城关、十里 |
5 |
5 |
3 |
2 |
2 |
2 |
1 |
20 |
农村16个镇、中村中学、漫川中学 |
10 |
11 |
5 |
3 |
5 |
3 |
3 |
40 |
三、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山阳教育工作,终身教书育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2013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须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近五年来年均出勤率在90%以上(婚假、产假除外)。
6.应聘学科须与所学或所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7.凡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不得报名选聘。
8.近五年(2013年7月1日至今)有违法行为的,不能报名选聘。
四、选聘程序
1.公告时间:2018年7月19日-7月23日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7月25日
3.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26日-7月27日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28日
5.考试时间:2018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考试与教学基本功测试同场进行)
6.考试地点:山阳中学北校区
7.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城区第三小学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a.个人学习工作简历;
b.本人身份证、全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最高级别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所有证件原件当场核对后退回);
c. 填写《山阳县城区小学教师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并交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d.应聘者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五、选聘办法
1.人员配置: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范围内学校申报学科需求,统一确定人选,统一配置。配置办法为:第三小学、第二小学、第一小学和第三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的顺序循环,依照总分由高到低安排学校。
2.成绩构成:
①专业课成绩100分;
②教学基本功(钢笔字、毛笔字)10分;
③荣誉加分:
A:教学能手:
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能手奖6分、4分、2分。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只取最高奖。
B:教学质量奖:
①2015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高考获得质量奖加6分。
②2015年9月1日-2018年7月10日,中考单科获奖加6分。
③2015年9月1日-2018年7月10日,县上组织的初中质量检测中单科获奖1-5名加5分,6-10名加3分。小学质量检测中单科获奖第一组1-5名加5分,6-10名加3分;第二组1-10名加5分,11-20名加3分。
以上质量奖,只选一项参与加分,不累计加分。
3.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课成绩、教学基本功成绩、奖励分的总和为该应聘者的总成绩。按照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分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优先,参加工作时间相同时,教学质量奖励格次高者优先。
4.公示: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县城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去应聘单位上班。
六、管理
通过选聘进入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所任学科教学工作的,继续聘用。对于不能胜任所任学科教学工作的,原则上回原任教学校工作,原任教学校无编无岗的,由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安排去缺编学校工作。
山阳县2018年城区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