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对象
在广元市利州区服务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任满1个聘期;
2.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利州区乡镇事业工作人员3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选派到村任职。
(二)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3.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政府万缘办公楼三楼利州区人才交流中心大厅),联系电话:0839-6183058。
网上报名邮箱:2491187008@qq.com
4.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网址http://www.lzq.gov.cn/)的各项内容(一式四份),并提供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续聘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创业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
(三)考核
1.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将提前3个工作日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考察。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同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3.体检。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
4.上报审核。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5.公示。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6.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考核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二)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区其他区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市委和区委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6183528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83058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纪委、利州区监察委:326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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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