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规划项目科工作人员3名
工作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红树林大厦西塔7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22-35岁;
2.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文字材料撰写)及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国企工作经历者优先;
4.专业要求:港口与航道工程、航运管理工程、经济管理类等专业。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3月27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填写)
联系电话:0770-2830542
电子邮箱:fcg2837861@163.com
四、笔试、面试
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试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按照《防城港市北部湾办公室引进(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岗位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补贴+绩效工资共五部分构成。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聘用试用期间实行固定薪酬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800元/月,本科毕业生2500元/月。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五险”,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七、本简章由防城港市北部湾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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