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构建和谐沿河,维护沿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设“美好幸福新沿河”。沿河土家族自治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贵州聚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沿河土家族自治人民法院委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判辅助人员
本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劳务派遣合同工,按劳务派遣方式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共7名,其中院机关招聘4名(3名不限专业,1名招聘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人员)、第一人民法庭(负责审理谯家镇、甘溪镇、夹石镇等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第二人民法庭(负责审理土地坳镇、泉坝镇、中寨镇等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和第四人民法庭(负责审理洪渡镇、塘坝镇、后坪乡、新景镇、客田镇等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各招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本次审判辅助人员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审判辅助工作;
2.审判辅助人员不设性别限制;
3.报考院机关的人员户籍不限,但报考派出法庭的人员限经常居住地为法庭所在地的人员报考,即报考第一人民法庭的人员经常居住地应为谯家镇;报考第二人民法庭的人员经常居住地应为土地坳镇;报考第四人民法庭的人员经常居住地应为洪渡镇。
4.同等条件下,取得C1以上的驾驶证件人员优先聘用;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熟悉计算机操作;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8年7月15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9.报名的审判辅助人员男性裸足身高须达到165CM及以上、女性裸足身高须达到155CM及以上。
10.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人员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贵州聚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根据委托,贵州聚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参与指导。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公布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上下班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贵州聚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驻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大厅报名点。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等其他有效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考生报名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只进行计算机应用测试,主要对应聘者计算机汉字录入(看打和听打)速度和质量进行测试。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看打和听打各占30%)。
2.应聘人员的笔试(计算机应用测试)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早上9:30--11:30;笔试地点为沿河县第五中学(原沿河县第二中学)。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3.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对应聘审判辅助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聘用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的学员需在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可到本公司出函前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以及个性特征、心理素质等方面的适应性。面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另外,应聘计算机专业职位的审判辅助人员,还需增加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式各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5.体检。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体检由本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人员;
(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人员。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五)确定招聘人选
沿河土家族自治人民法院从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中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六)上岗培训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培训工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七)聘用
对上岗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选,由沿河土家族自治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后送贵州聚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岗位安排方案,制定派遣方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招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续聘。
七、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每人1680元/月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综合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按每人3000元/月标准预算,扣除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管理费等后月收入人均不低于1800元/月,如遇工资政策调整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工作要求
(一)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严格贯彻“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的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招聘纪律。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开展招聘工作,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方案由贵州聚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人:吴先生,咨询热线:13985867599(时间:8:30--12:00;2:30--18:00)。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