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事业的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2020年计划招聘教学科研人员18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注: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毕业证、学位证一般应均为2020年7月前取得,在读期间不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0年7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非上海市户籍的需为归国后初次就业;
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止。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http://zp.shou.org.cn/zpsys/(系统开放时间:工作日8:00-18:00)。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四)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五)政审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25653695、2565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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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放大学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