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学校现占地2100亩(1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工2010人,其中专任教师1419人。教职工中拥有博士学位349人、硕士学位1069人、高级职称659人,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00人。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50余人。聘任“两院院士”刘以训、钱逸泰、许绍燮、束怀瑞、麦康森、傅廷栋、姚建铨、潘建伟,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25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兼职)教授或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5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3月1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7.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及潍坊学院网站(http://www.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包括教育经历(大学、研究生阶段所修专业及所学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工作经历、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以附件形式发送至wfurck@wfu.edu.cn。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应聘专业+联系方式”(如:张某某+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会计学+1886369XXXX)。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材料:①《潍坊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2);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④附件1“其他条件要求”中涉及的证书扫描件;⑤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扫描件;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为引进人员提供校内周转房,并给予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详见潍坊学院网站“师资队伍”中的“人才招聘”栏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558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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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