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电脑软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居住地为雁山区可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通过审核材料和面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月应发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月应发工资2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每年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
四、工作地点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投递的形式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者,可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扫描件投递至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ysqrlj@126.com(均为小写,请应聘者注意区分大小写,以免出现无效投递情况),报名邮件请按照“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填写。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二)差额遴选。按照选拔职位和资格审查合格人选5:1的比例产生进入面试阶段人选。
(三)竞职面试。应聘者按照岗位认知、工作思路、专业知识和技能、协调管理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准备竞职面试,根据得分高低择优录取1名报考人员。面试地点设在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聘者须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竞职面试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桂林市雁山区就业服务中心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选聘自觉接受桂林市雁山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七、本公告由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陆*
电话:(0773)355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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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