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地知名高校设考点招聘80名毕业生(北京考点20名、上海考点20名、广州考点20名、成都考点20名)。每个考点招聘人数与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以上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调整招聘指标到其他考点使用。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学习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四)专业需求:
金融、经济、财会、中文、法律、旅游、管理、电商、贸易、社会、思想文化、艺术等文科类专业;
规划、建设、交通、物流、水利、生态、电子信息等理工科类专业。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设点院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4地设考点,分别设在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各考点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报名。
网络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箱接收考生报名信息,考生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广州市花都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至gzhdsyk@163.com。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考试综合总成绩。单项考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考生单项考试成绩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人数进入面试。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可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五)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拟录用人选;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为拟录用人选。花都区人社局与拟录用人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若毕业生因体检不合格、未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
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综合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采取向考生学校人事部门了解情况与外调档案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人员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
实行统招统分的管理方式,聘用人员纳入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的聘期不低于3年。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待遇。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2.经认定为花都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提供安家补贴。
3.经选拔的优秀人才,列入学科、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管理。
由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聘用人员的统一管理服务,落实人才优惠政策,为聘用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需承诺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咨询电话:020-36899775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