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职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本次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博士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及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2周岁。特别优秀者(有授权发明专利,且为排名前3的完成人;或有省部级二等奖和科技部备案确立的社会力量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科技奖励,个人排名前8)可再放宽2周岁;
(五)身体健康,敬业爱岗,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吃苦耐劳,能够从事野外工作;
(六)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达到425分以上,在国外留学1年以上不做CET-6成绩要求;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主要待遇
(一)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科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晋升职务及职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0年4月16日-2020年5月6日之间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长江水利科技网站(网址:http://www.crsri.cn/),直接在线报名。长科院根据报名的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在线资格审查,应聘者随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状态。
通过资格审核者可在长江水利科技网站(网址:http://www.crsri.cn/)查看面试公告,资格确认方式、时间及要求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与拟招聘人数小于3:1时,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要求,经长科院党委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应聘者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自理。
(三)体检
面试完毕后,按1:1比例(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数量的比例),依据成绩,由高至低选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长科院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即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以外调的形式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经长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长江水利科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在长科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并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长科院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长科院人事处,邮编430010。
政策咨询电话:027-82820016、027-82926377
联系人:高老师房老师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2820840联系人:刘老师
七、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长江委人事劳动局,电话:027-82926216
长科院监察审计处,电话:027-82829720
八、招聘公告由长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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