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把握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职工。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2020年公开招聘补充招录岗位一览表》(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版,2018年修订)。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方能进行考试。如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3.具备博、硕士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及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教育);
4.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2周岁(需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身体健康、敬业爱岗,有志于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科学研究或相关管理工作,能够适应野外艰苦工作环境和出差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主要待遇
1.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水生态所有关规定执行。
2.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晋升职务/职称。
3.免费提供青年公寓(三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2020年4月9日—4月28日之间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于上述时段内登录长江水利网(http://www.cjw.gov.cn/)、长江水利人才网(http://www.cjrencai.com/)或水生态所网站公告栏(http://www.ihe.ac.cn/),下载并填写《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rczp@mail.ihe.ac.cn(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XX大学+专业),同时提供与本人报名表及信息汇总表相符合的各类证明材料。
水生态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水生态所网站查看考试公告。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本次补充招录考试以面试为主,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防疫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要求,经水生态所党委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完毕后,依据综合成绩,根据拟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所党委研究后决定是否替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排序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水生态所组织考察组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水生态所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长江水利网、水生态所网站等本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基本情况。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长江委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由水生态所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回避
在招聘工作中,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由水生态所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水生态所人事处
电话:027-82927823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578号
邮编:430079
研究所网址:www.ihe.ac.cn
八、监督举报
长江委人事局监督电话:027-82820919
水生态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27-82927906
本招聘计划及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水生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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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