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改委因工作需要,拟招聘机关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厦门市发改委统一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市发改委组织人事处(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中楼520室)
4、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逐轮淘汰的依据。具体程序和办法说明如下:
1、笔试: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名额1:3的比例取相应的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名额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人选。
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上及格线的考生中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经体检合格的给予最终录取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辅助岗工资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厦门市发改委组织人事处,联系人:沈滨、戴晶君,联系电话:2896199,2896195。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