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医疗岗位、医技岗位、护理岗位、行政后勤岗位共计37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医疗岗位
岗位需求:胸外科、麻醉科、内科(结核科、肿瘤科、呼吸科)、放疗科、中西医结合科、尘肺科、急诊科、病理科、放射科等。
任职条件:
1.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中胸外科要求博士学历;
2.住院医师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合格证》;或2010年以前已取得主治医师资格;
3.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5.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医技岗位
岗位需求:病理科、放射科、肺功能、实验室等。
任职条件:
1.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护理岗位
任职条件:
1.相关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行政、后勤岗位
岗位需求:财务处、总务处等
任职条件:
1.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知识扎实,独立工作能力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
2.报名方式
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书面或电子版)发送至上海市肺科医院人力资源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E-mail:feike_ren@163.com。
3.资格审查
上海市肺科医院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4.面试及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及考核名单。由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面试与考核,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面试通过者,组织体检。体检在上海市肺科医院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肺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政民路507号
邮编:200433
联系电话:65111879
E-mail:feike_ren@163.com
上海市肺科医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