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等资格条件;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2020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莆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utian.gov.cn/)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个人简历、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二份送(寄)至莆田市水利局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郑志洪
联系电话:0594-228167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联系地址:莆田市市政府大院4号楼莆田市水利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1100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该同志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逾期恕不受理。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
五、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面试内容
(1)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地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田水利工程。
5、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且提前一周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日的公示。
九、聘用、递补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94-2378696(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0594-2281671(市水利局办公室)
十一、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必须与所在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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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0日